人權問題最棘手,專家7關鍵瞬間解鎖
【重點摘要】對企業永續來說,「人權議題」非常難以評量與管理。因為「人權議題」牽涉體制上的事前防範與保護、鑑別、查證、衡量,以及事後的補救。國際非營利倡議組織BSR,日前出具一份報告書,透過檢視澳盛銀行與柬埔寨人權發展間的關係,提出7項關鍵問題,以幫助企業進行辨識、評估與妥善補救人權侵害問題。
(本文共同作者包括BSR資深顧問和人權部門主管,他們於2021年1月17日發布一項研究報告,指出7項關鍵問題可以幫助企業釐清「人權議題」。非營利組織BSR(Business for Social Responsibility)成立於1992年,旨在為企業提供永續策略、顧問服務、研究和跨產業協商。目前擁有超過250家企業會員,於亞洲,歐洲和北美洲設有辦事處。)
人權議題的重要性在近年來不斷升高,但對企業來說,如何「鑑別」與「解決」人權侵害的風險,卻非常困難。早在2011年聯合國就從「國家」與「企業」的角度,發布「人權議題」準則《工商企業與人權 : 聯合國實踐保護、尊重和補救之指導原則》(The UN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UNGPs,編按:原聯結為英文版改連結中文版),希望為那些正在評估人權風險的企業,提供一套原則足以「辨識」或「補救」那對「已經發生」或「目前潛伏」的人權風險。
在聯合國這項《指導原則》中常出現一個專有名詞:「適當行動」(appropriate actions),而「適當行動」通常取決於該公司和人權危害負面效應之間關係深淺程度而定。聯合國的《指導原則》提供一套評量框架,認為企業行為和人權問題有三種不同程度的關聯性:造成、加劇、直接關聯 (cause/contribute/directly linked framework),並希望企業依此來訂立明確的適當行動。
根據《指導原則》中的第19項原則,企業為降低人權侵害所採取的行動,必須依循工商企業究竟是「造成」還是「加劇」了人權侵害的負面效應? 以及這些負面影響是否與企業的業務、產品或服務有「直接關聯」?而其捲入程度如何?等等。至於企業所必須採取的行為,也會因為「消除負面效應」的程度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