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6 | 作者:南極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偶婕、李祥寧、蕭詠霖、廖佩瑄、莊湘緹

【碳權系列7】究竟什麼是總量管制?以歐盟EU ETS為例

首個總量管制碳交易市場──EU ETS

世界上第一個總量管制下的碳交易市場,即EU ETSThe European Union Emission Trading System——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2005年與「京都議定書」相伴成立,到目前為止EU ETS仍是全球規模最大的碳交易市場。它包含了30個國家,27個歐盟國家和冰島、列支敦斯登和挪威。(英國脫歐後,於202111日退出了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並在同一天啟動了英國碳排放交易體系。)

ETSEmissions trading schemeCATCap and trade system)均指設置排放權上限與交易的系統。具權威性的機構,通常是政府,會設置碳排放總額度的上限,並且這個上限隨著時間推移會越來越低,從而下降總排放量。而被管控的企業根據一定標準將免費獲得、或通過拍賣獲得排放配額。實際排放低於所得配額的企業可以在碳交易市場出售,超過配額的企業則需要購買配額來滿足規範。

歐盟碳交易市場管控的產業包括發電業、能源密集型工業、航空業等,目前市場已覆蓋歐盟約36%的溫室氣體排放,而歐盟仍持續擴大管制範圍。今(2023)5月,歐盟正式公佈將航運業(shipping industry)納入EU ETS新制度之中,至2024年起航運業的排放將受到管制。

EU ETS的發展歷程

主要包括四個階段:

試運行階段(2005-2007

最開始時試運行階段持續了三年之久,為的是在實踐中學習經驗,為第二階段做好準備。此階段只包含了二氧化碳(CO2)一種溫室氣體的排放,發電業和能源密集型產業是唯二納入的產業;並且所有的配額免費發放給受管產業。第一階段有兩件重要的成就:為碳制定價格以及推行碳交易。但是,由於缺乏可靠的排放數據,第一階段發放的配額甚至遠大於實際排放量,導致碳配額價格跌至0元。

第二階段(2008-2012

第二階段的時間正好是《京都議定書》的第一個履約週期,因此在議定書規定下,加入EU ETS的國家正好都有了具體的減排目標。有了第一階段的經驗教訓,碳排放總額度上限較2005年降低了6.5%,免費配額降低了10%,並在部分國家開始拍賣配額。受管制產業未達標的罰款增加到每公噸100歐元。在此之外,歐盟也開始列管一氧化二氮(N2O)的排放,並在20121月開始管控航空業。第二階段雖然改進了諸多規則,上限和配額也根據實際排放量發放,但受到2008年金融海嘯影響,碳排放量大幅下跌,最後依舊是供大於求。

第三階段(2013-2020

歐盟於第三階段對整個碳排放交易體系執行大幅度的改革。該制度加入更多受管控的產業和氣體,而已受管產業的免費配額逐年大幅下跌,因為第三階段57%的總配額都會被拍賣,剩餘的才是免費配額。製造業在2020年免費配額已下降到了30%。發電業則無法取得免費配額,只能購買。從第三階段的調整可看出,歐盟為完善碳交易市場以降低碳排放的決心。

第四階段(2021-2030

目前,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也進入到第四階段。2019年歐盟執委會通過《歐洲綠色政綱(The European Green Deal)》,目標是在2050年達到碳中和。而該政綱要求EU ETS第四階段目標是在2030 年淨碳排放量至少減少55%。因此,EU ETS所涵蓋的各個產業必須在2030年前,於2005年的排放水平上減少43%的碳排放。針對之前幾個階段出現的排放配額過剩的不良現象,歐盟也出台了一個MSRMarket Stability Reserve)機制來進行管控,也將加大力度執行監管措施。

*細項涵蓋產業、產品依照歐盟官網為主,此表僅供參考產業類別。

總的來說,EU ETS之所以能成為一個較為成熟的碳交易體系,正是因為它能在每一個階段吸取經驗教訓,做出合理的調整,雖然總有意料外的問題出現,比如金融危機、全球災害,以及碳洩露等,但歐盟的法規也能滾動式調整,並為自身減碳目標制定科學減量方法,同時更針對性地制定MSR機制、CBAM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等,多層面的工具或法規突破困境。

許多國家參考歐盟碳交易市場的成功經驗,例如中國、印尼、紐西蘭亦推動碳交易市場。相信總量管制將作為減碳市場的重要推手,透過借鏡逐步成熟的歐盟碳市場避免走很多冤枉路,各界都期許透過該機制來刺激並提前達成其國家之 國家自定貢獻(NDC)減碳目標。

核稿:宜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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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南極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圖片來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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