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投資5大架構:永續投資政策、永續金融流動、永續投資促銷、永續投資便捷、永續發展績效。/圖片來源:WEF)
長久以來,投資者和決策者都在嘆氣,冗長緩慢的行政作業核可流程,常常卡住了企業的投資意願。比較簡單的解決方法是採用一種機制,使得「若無其他積極介入的因素下這些程序在,超過預設的時間,系統就自動批准這項申請」。當然,如果官員需要更多時間來審查程序,他們可以提出要求。然而,關鍵是:只要涉事者不主動申請更多時間,經過一段時間後核可流程被「默許」核准,這樣的機制需要被大家所接受。
在某一程度上,「默許」在行政上等同於負面排除法(Negative list),而且有些國家的官員們,也已經認可負面排除法的彈性和效率,的確有其優勢。例如,高加索地區喬治亞國(Georgia)前副總理即贊同採用「默許」機制。這使得該國在2014年至2018年間,於世界銀行集團(World Bank Group)的「經商便利度指數」(East of Doing Business, EoDB)排名從第24名,一舉提升高到第6名。
獲得2/3世貿組織成員國批准、2017年開始生效的《世貿組織貿易便利化協定》(TFA),可視為是受到WTO的《貿易便捷化協定》(Trade Facilitation Agreement, TFA)的啟發而建立。其中包括海關程序的第7.4條,其重點在於判別風險的高低,海關會關注較高風險的貨物,並加快較低風險貨物的放行。我們可以將相同的邏輯,應用於永續投資的批准程序上,主管部門可以將時間和精力,集中在高風險投資申請的審核項目上,並加快低風險投資的申請程序。
至於風險高或低的判斷標準,各國政府可以依據不同的情形作調整。最重要的概念是,那些未達高風險標準的投資應加快審查。事實上,不僅TFA中採用了風險考量方法,目前其他國家也已經有許多基於風險考量的監管先例。
對於企業投資而言,如果我們能夠在事情發展到法律糾紛之前,就儘早監測到投資相關的負面資訊,這將能創造一個更具吸引力的投資環境(Investment climate),以及為投資便捷性帶來更巨大的聚蕾效益。
原因為何?首先,根據2018年針對754位企業高管的問卷調查,約35%的投資者會將其已經獲得的收益,進行再投資(Reinvest)。再投資的便捷化就是機制設計重點。
其次,該項調查還發現,針對特定區域或管轄區,既有的投資者對於「準投資者」(Prospective investor)的投資經驗分享,也是新投資者決策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而投資預警機制,則可以優化已有的投資者之投資經驗,進而吸引更多新投資者進行投資。
第三,研究發現,跨國投資若有爭議,一旦進到法律程序,日後就很難重建雙方的信任。而且通常會導致投資方退出,這絕對不是大家想見到的後果。
有些企業投資,對於被投資國的永續經濟發展目標有直接且強力的效益。例如:該項投資可以創造被投資國更多就業機會、提供民眾培訓、或精進技術水平。為了提供這類投資更多的支持,可以透過結合財務和非財務資訊的方式來實現,以加快這類投資的批准或回應。
舉例來說,柬埔寨和迦納等國家正在考慮建立認證機制「永續投資者認證」(Recognized Sustainable Investor, RSI)。這項認證機制,可據以認可這些永續投資者,還可以讓永續廠商在包裝、產品或行銷素材上,放置永續投資的標章(Sustainable investment stamp, SIS)作為識別。這樣的標記可以協助驗證商品和服務的品質,並且幫助消費者做出符合永續的選購抉擇,從而集合眾力促進永續投資。
(核稿編輯:Amy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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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5 ways the WTO can make investment easier and boost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圖片來源:Udayaditya Bar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