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何企業要制訂科學基礎目標
由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 WEF)所預測之2017年風險結果顯示,極端氣候事件、自然災害與水危機三項風險,不但對全球都產生極大的衝擊程度,且具有高度的發生率。這些風險發生的一個重要共通特性是,與氣候變遷都有相當程度上的相關。若人類不再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降低對化石燃料的依賴,轉型成與碳脫鉤的低碳經濟,未來所面臨的災害與損失將與日俱增。
然而,即使在巴黎協議已經生效的今日,針對各國提出的NDC減量貢獻評估,於2100年前仍然達不到全球升溫2℃以下的目標。因此,不僅各國政府應該要提出更多有效的減量行動外,企業也必須制訂更具企圖心的減排目標,來一同避免因全球升溫所帶來的各種衝擊。
二、科學基礎目標的減量根據與概念
首先,科學基礎目標(Science based target)的減量根據主要為IPCC AR5的情境模擬。以RCP 2.6為例,意旨全球大氣輻射強迫力為2.6 W/m2;4.5、6.0與8.5則依此類推。因此不同的RCP情境代表不同的淨輻照度,也代表全球不同的溫室氣體濃度。
因為不同的RCP情境對於全球升溫狀況有不同的預測結果,所以對應到的累計溫室氣體總量也不同。在AR5中,RCP 8.5代表的即為BAU(Business as usual)情境;是在人類的發展模式不改變的狀態下,全球最終可能在本世紀升溫超過4.8℃。因此為了避免在2100年以前全球平均溫度升高超過2℃,唯一可能的選擇僅有RCP 2.6的情境。簡而言之,若可以依循IPCC模擬出來的目標路徑,來確保全球升溫不超過工業革命前的2℃,即為科學基礎目標。
當全球溫室氣體必須控制在RCP 2.6的情境下時,累計溫室氣體總量不得超過 3670 Gt CO2e;然而從2017年開始至2100年為止,全球僅剩下816 Gt CO2的排放額度(已扣除非二氧化碳)。而過去AR5曾指出全球尚有1010 Gt CO2的額度,乃是來自2010年的調查。因此,企業的科學基礎目標制訂,需要以剩餘之排放額度來進行分配與估算。
三、Science Based Targets initiative(SBTi)之發起與目的
SBTi乃是由CDP、UNGC、WRI與WWF所共同創立,針對企業制訂科學基礎目標發展相關工具、指引,並提供技術支援。該組織協助企業設定一個能確實避免氣候變遷衝擊的減量目標。在提升企業的企圖心,發展更多樣的解決方式之下,能使全球升溫控制在工業革命前的2℃以下。期許在2018年時,SBT能成為企業標準化的行動,並彌補各國政府承諾減量的缺口。截自2017年1月15號的統計資料顯示,全球共有205家企業承諾擬定SBT,其中僅有32家企業獲得SBTi認可。臺灣企業共4家承諾擬定SBT,但尚未有企業獲得SBTi的審核通過。
四、企業制訂SBT的好處
五、企業申請科學基礎目標認可的審核程序
企業申請科學基礎目標的審核程序大致分為四大步驟。首先必須先從官方網站下載Commitment Letter Form,填妥相關資料後提交給SBTi。承諾後必須於2年內,以SBTi所建議或自開發之方法學,制訂減量目標。該方法學說明與目標設定流程,必須填寫於Target Quality Check Form後,提交給SBTi進行審核,審核時間約為1個月。最終若審核通過,企業即必須把該目標予以公開於網站或出版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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