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7 | 作者:撰述者:CSRone永續智庫 陳建佑、倪上筑、簡安琪

【專訪 ISSB 成員 Tae-Young Paik】ISSB 標準重新定義財務管理邊界!永續資訊應被視為財務資訊的一部分

 國際永續準則委員會(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 ISSB)於 2023 年 6 月正式出版 2 大國際永續資訊揭露框架準則IFRS S1、S2,而其根基於「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揭露」(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 和 「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SASB) 既有架構發展,同時攜手「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等永續揭露標準框架單位合作,確保資訊揭露在符合資本市場與投資人的期待下,也能滿足不同利害關係人的需求。

CSRone 永續智庫亞太商業策略開發總監陳建佑與副理倪上筑於《 2024 第十屆 台灣暨亞太永續趨勢與分析發表會》論壇會後深度訪問自韓國遠道而來的 ISSB 委員會成員 Dr. Tae-Young Pai,了解其以身處核心制定小組的觀點,以及針對 ISSB 於「財務與非財務」資訊整合、推動框架制過程中所面臨的挑戰與困難。

問:ISSB 發布的永續揭露準則以單一重大性(財務重大性)為基礎,自您的會計金融背景而言,如何看待企業組織揭露「財務與非財務」資訊與風險之間的差異?

答:目前各個領域永續揭露中的「財務」與「非財務」資訊定義與詮釋各有不同,更因此造成利害關係人一定程度的混亂。然而,自「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揭露(TCFD)」發布以來,我們即能看見永續資訊管理與財務績效表現彼此之間有著緊密相連的相互影響關係,且能夠影響組織經營與決策,因此 ISSB 的永續揭露準則所要求揭露的永續資訊,應被視為財務資訊的一部分。雖然這一點與傳統概念上將財務資訊單純的定義為「基於財務報表的數字資訊」有所不同,但其拓寬了財務資訊的衡量邊界。即便為非貨幣單位之資訊,但從財務重大性角度出發來評估的重要永續與財務資訊,對資本市場來說同樣重要。

此外,ISSB 主要聚焦於評估和報告對投資者決策過程具有直接影響的資訊,因此更加強調重大性(materiality)的層面。在 ISSB發布的框架下,永續性資訊的披露不僅是企業組織對外部環境的影響,更重要的是這些資訊如何影響企業財務表現和價值評估。透過此概念鼓勵企業集中關注對投資者最為重要的資訊,並將其視為決策過程的重要部分。

問:ISSB 參考並規整了眾多永續資訊揭露框架與單位,包含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揭露(TCFD)、國際綜合報告理事會(IIRC)與氣候揭露標準委員會(CDSB)等。在研擬 IFRS S1、S2 的過程中,討論小組成員面臨最大的困難為何?

答:籌備並發布此套標準框架的過程中,討論小組成員最主要面臨的兩大困難為:平衡資訊準備造成的負擔和資訊的實用性,以及與其他永續揭露報導標準的相容性與可操作性

首先,小組成員必需在要求企業組織提供更多「基於財務與預測等數字資訊」,以滿足投資人與其他利害關係人對於資訊揭露完整度期待的同時,考慮到準備這些資訊所投入的成本,以及可能需要肩負的法律責任。此外,我們更需考量到各國家地區發展的差異,以及企業組織產業特性、規模與資源挹注不同所造成的相異性。為了達到平衡,ISSB 討論過程中提出具體的「比例原則機制(Proportionality Mechanism)」條件指引,鼓勵企業組織依據當下自身狀況,循序漸進地做出最完整的回應即可,不需要一開始即做到完美揭露

其次,為確保與其他永續揭露報導標準的相容與互操作性,本框架 ISSB 在制定其標準時,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金會(IFRS Foundation)密切溝通,致力與「歐洲永續報告標準(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 ESRS)」保持最大程度的一致性,以實現全球基礎上的互相兼容,並減少揭露內容的衝突狀況產生。然而,由於各自要求揭露的範圍存在差異,100%的一致性對我們而言仍然是一大挑戰。此外,ISSB還需要考慮如何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等其他主要監管機構的標準實現相容性,這更增加了標準制定過程的複雜性。

而為了解決上述問題,並回應來自全球各地組織的意見,ISSB在制定永續與氣候揭露準則 IFRS S1 和 S2 的過程中,透過「廣收公開意見回饋」、「歸納問題與分析」、「利害關係人參與討論會議」等三大步驟,將來自企業組織、監管機構、非政府組織和學術機構等的1,400 條意見全數納入議合與決策流程中,以確保標準制定的全面與公正。同時,也顯示了 ISSB 在面對全球性問題時的開放性和透明度。

問:ISSB 於 2023 年正式發布永續與氣候揭露準則 IFRS S1、S2。針對目前揭露溫室氣體排放之範疇三的要求統計困難,您有何建議?

答:我扼要地以三大面向來說明 IFRS S2 中,提供企業組織統計範疇三時可思考的三大主要面向:

  • 重大性評估的靈活性
    ISSB 原則允許企業組織根據自己的財務重大性評估決定是否揭露特定氣候相關資訊。因此,即便所有的揭露要求都必須經過財務重大性評估,但若企業組織認為某些資訊(包括範疇一、範疇三排放)從財務重大性角度而言非必要且重要,則企業組織可自行選擇不做報導揭露。
  • 風險和機會的視角
    財務重大性的評估不僅須從氣候變遷所帶來的影響(impact)進行審思,更重要的是從企業組織本身面臨之風險與機會的角度來評估。其中包括轉型風險(transition risk),即企業組織因應氣候變遷相關法規變化,以及市場趨勢轉變所面臨的潛在風險與機會。
  • 分析範疇三排放的重要性
    即使許多企業組織認為範疇三排放難以控制和計算,不過當這些排放量代表著企業組織源自於價值鏈上游(供應商)、下游(客戶)的重大管理風險時,我們仍鼓勵企業組織積極進行這方面的風險預測和分析,以提前了解並準備這些風險所帶來的負面影響,保護企業組織各面向的長期經營價值。

問:CSRone永續智庫研究團隊發現,亞太地區高達 90.6% 企業於永續資訊揭露時採用 GRI 框架,卻僅有 44.8% 有導入參考 SASB 揭露指引。對於即將轉型導入 IFRS S1、S2 的亞太企業而言,您會給予哪些建議以利企業提前因應、準備?

答: 首先「關注 SASB 與 TCFD 的整合應用」!在準備轉型至 IFRS S1 和 S2 標準的過程中,首要任務是確保企業組織對 SASB 和 TCFD 建議有全面的採用和理解。S1 標準推薦企業組織參考 SASB 指引中所提供的行業分類,對於尚未採用 SASB 的企業組織,現在是開始導入是好的開始時間點;而對於已經採用的企業組織則應進一步評估其應用的揭露完整性、數據一致性、報導邊界。同時,TCFD 關注於氣候相關的財務信息揭露,是理解和實施 S2 標準的基礎。企業組織應該確保對 TCFD 建議有全面的採用和應用,並關注 ISSB 在 SASB 之上的調整計劃,這將有助於企業組織在未來導入 ISSB 更好地滿足 S1 和 S2 標準的要求。

其次,「重視品質與數量的平衡」。即使在某些國家(如韓國)採用 TCFD 和 SASB 的比例相對其他國家地區而言較高,但報告質量仍有提升的空間。因此,企業在準備轉型至 IFRS S1 和 S2 標準時,應專注於提升永續資訊揭露與報導的品質,確保自身不僅符合標準要求,更要能夠真實反映企業在永續發展方面的努力和成就。

透過將 SASB 和 TCFD 的採用與應用作為一個統一的步驟,並強調報告品質的重要性,亞太地區的企業應可以更有效地準備且適應全球化的永續與氣候揭露標準。這不僅有助於企業提前因應和準備轉型,也確保其在全球市場上的競爭力。

問:國際社會對於DEI+J(Diversity, Equity, Inclusion, and Justice)越趨重視,ISSB在過去創建框架的參考討論文件基礎中,也考慮將「人力資本」與「人權」項目納入要求中。請問您對於ISSB未來發展「財務重大性社會議題資訊揭露準則」的看法為何?

答:生物多樣性、生態系統及生態系統服務(Biodiversity, ecosystems and ecosystem services,BEES)、人力資本(Human capital)、人權(Human rights)等議題與報告標準之間的連接性 ,皆是 ISSB 在過去公開意見徵詢過程中,已收到並納入接下來討論納入報告的議題研究方向。4 月 23 日 ISSB 也啟動 BEES 和人力資本相關的討論(包含組織與價值鏈的勞動人權問題),未來更進一步將相關資訊與討論議程與規劃公開於官方網站中,我們也期待對上述主題有更多的發展與討論。

最後,我想強調的是,ISSB 不是唯一的永續揭露框架,市場需要多元的指標和框架來滿足相異的揭露需求。在快速變化的永續框架與準則環境中,企業組織應先理解各準則間的差異和關聯,從而以全局觀的方式審視自身的永續策略和揭露計畫

 

核稿:倪上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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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CSRone 永續智庫
圖片來源:CSRone 永續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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