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8 | 作者:Joel Makower/編譯:CSRone 戴辰軒

氣候風險管理 最新4大觀念報你知

如果你從事永續發展相關的工作已有一段時間,那麼你肯定會發覺某些事情重複地上演—字彙相繼出現並被廣為使用,但又缺乏一個集體共識的定義。隨時間進展,這些字彙會被廣泛地、甚至地過度使用,以致於扭曲了它們大部分的原意。或者這些字彙被人們任意使用、賦予人們想要它們代表的任何意義,包括:「零浪費」(zero waste)和「淨零碳排」(net zero)、「責任溯源」(responsibly sourced)等這幾個詞彙便是。

實際上「氣候風險」(climate risk)一詞也已經存在多年。而且早在2013年,我就寫過文章指出,「氣候風險」將會是保險公司必須聚焦關注的項目。時至今日,氣候風險議題,已經提升到全球主要金融及政府機構,都將其納入政策和計畫專案的火紅程度。

現況:歐洲54%投資者積極考慮氣候風險

舉例來說,英國政府就已經於2020年8月底針對大型退休基金計畫,提議實施與氣候風險相關的強制性治理措施,並要求這些基金根據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TCFD)的指引原則來揭露其氣候風險。這個計畫並且要求退休基金,必須分析不同升溫情境,將對其所持有資產的可能影響,並「提倡有關氣候風險與機會的策略性思考。

根據全球專門提供保險經紀、風險管理、再保險服務項目的百年風險管理集團Marsh&McLennan Companies轄下專長精算與獲利的子公司Mercer,於8月底所發布的最新報告,英國政府的上述作法,正是歐洲近日永續趨勢的展現之一端。該調查報告還發現,歐洲退休基金對於與氣候變遷相關的投資風險,以及歐洲企業對於氣候行動的意識和意願,都已經提高許多。其中,54%的受訪者表示,已積極考慮氣候風險對於其投資分配的影響,而這個數據在2019年只有14%。

為何這個數字會在此時刻陡升40個百分點?數字陡升絕對不是因為某特定緊急事件所導致,而是多年來企業對氣候風險的關注程度的累積升高,才導致顯著度大幅提高。而這正也說明了多年來企業在尋求「商業」和「氣候變遷」的兩端折衷平衡,此刻正是轉折點。我們關注的不再只是「企業要如何回應氣候變遷」(What business is doing to the climate),而是要同時兼顧「氣候變遷正在對企業造成哪些影響」(What the climate is doing to business)。

至於「氣候風險」(climate risk)的意涵,我的說明如下。

觀念一、風險是企業的日常,應予以管理而非避免

首先,重要的是理解「風險」(risk)之於企業,和「風險」(risk)之於個人,這兩者之間的意義大不相同。對多數人而言,風險是「危險」(danger)的同義詞。例如,我們可能感染了冠狀病毒,或者因失業或其他負面事件而面臨經濟困難。又或者,被別人發現我們不可告人的祕密等。在這些情境中,我們應該要使「風險」最小化,或是完全避免「風險」發生,就可以避開「危險」。

對企業而言,「風險」是營運日常的一部分。換言之,對企業而言「風險」當然包括一種可能會對公司的財務業績產生負面影響,甚至導致公司倒閉的事件。然而,就日常企業財務面來說,「風險」則是指「投資決策中不確定性的程度」。換言之,若投資人願意承擔的風險越高,獲利可能也就越高。

因此,企業不需要刻意避免風險,而應當加以管理:企業必須衡量、評估和追蹤風險,而不必急於避免或消除它們。如果企業不冒險,企業將永遠無法成長,或者在大多數的情況下,都將不會繁榮茁壯。

觀念二、以TCFD「揭露」氣候變遷財務風險

TCFD框架的目標是「為風險訂出成本(price),並以充分的資訊,支持有效率的資本配置決策。」TCFD能讓投資者和金融機構,有架構性地檢視企業的氣候風險。也就是說,讓投資者和金融機構知道自己的貸款和投資,如何與受氣候變遷影響的世界有關。

氣候變遷為企業帶來重大的財務挑戰。隨著更多企業受到氣候變遷、氣候政策和新技術的影響,那些面臨氣候變遷風險的企業,其風險收益情況可能會出現明顯的變化。「經濟學人智庫」(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於2015年探討「企業面對氣候變遷而不作為」的研究估計,到了21世紀末,全球將有多達43兆美元的可管理資產將因氣候變遷而面臨風險。

也就是說,未來投資人可能無法藉由不投資特定資產以避免氣候相關風險。TCFD旨在保護資產以及擁有資產者;而嚴格來說,TCFD資訊揭露是為了保護投資者和被投資方,而不是為了減少對人和地球的影響。

TCFD官方表明:
公開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於主要的年度財務申報中,可以確保年度財務申報包含必要資訊,並控管揭露過程。具體而言,工作小組希望揭露的治理流程類似現有公開財務資訊揭露,並有可能需要財務長和審計委員會進行適當的審核。(編註:引自TCFD中文版

這段說明,並未提及任何企業降低碳排放的實際作為,亦未提及企業將投資於那些氣候解決方案,只有要求企業「揭露」日益加劇的氣候變遷環境中,企業可能面臨的「財務潛在風險」而已。

觀念三、「揭露」風險並不代表企業採取「氣候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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