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第一筆碳權交易!
聯電與中龍鋼鐵在2014年簽署20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先期專案減量額度(即碳權)的交易合約,成為國內開展碳交易制度後的第一筆環保署認可之碳權交易。此次碳權交易所得,將全數作為環境保護專用基金-生態保育希望工程。
此基金主要是用於保護台灣新竹大山背地區的「梭德氏赤蛙」,由於在每年繁殖期會從山壁穿越產業道路至溪底交配產卵,但因道路帶來的車流造成赤蛙大量死亡。透過碳權交易的捐助作為保育基金,透過保育與教育兩大構面,長期關懷與守護台灣的在地生態。
此外,聯電也透過積極參與討論與制定「溫室氣體減量法」、響應政府推動的各項減量政策、研擬「半導體業FCs氣體減量方法學」,向環保署申請抵換專案減量額度,並在2014年取得15萬噸的先期專案減量額度,在2015年提出21.4萬噸的減量額度申請。
2050減碳目標關鍵:範疇3-其他間接溫室氣體
立法院在2015年6月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預計在2050年碳排放減量至2005年的50%。首當其衝的為能源密集及高耗能產業,如發電業、鋼鐵業、石油煉製業、半導體業等。此外,化石燃料燃燒產生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之排放源也須納入盤查。
根據CSRone「2014年台灣CSR報告現況與趨勢」的調查顯示,全台灣有出版CSR報告的企業中,有75%揭露溫室氣體盤查結果。不過多數的盤查範圍只有針對直接排放(範疇一)及間接排放(範疇二),對於其他間接排放(範疇三)則鮮少著墨。其原因不難理解,因為其他間接排放的來源眾多,而且多為外部性,其排放量較難掌控與評估。目前較多企業在範疇三的盤查標的,以員工差旅及通勤為主,計算員工出公差的交通碳排放量。
其他間接排放-範疇三
公司作業活動的結果,但產生自其他非報告公司所擁有或控制的排放源。屬於範疇3 作業活動的例子有:外購原物料的採挖及生產、外購燃料的運送、販售之產品或服務的使用等。
然而,若要達到2050的減碳目標,範疇三將會是不可或缺的盤查範圍,企業除了盤查自身的碳排放量,還必須考量外部間接產生的碳排量。聯華電子參考WRI(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 世界資源研究院)與WBCSD(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世界永續發展協會)碳足跡盤查技術文件,推估範疇三溫室氣體排放量,以下分享聯華電子盤查其他間接排放的標的,可作為其他企業的參考,並思考未來若要進行範疇三的盤查,可以從那些標的開始進行。
聯華電子-其他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源(範疇三)
該如何決定範疇三類別?
由上表可得知,範疇三的來源可分為外部能源、原物料、運輸、委外作業與廢棄物,這些來源都發生於整體價值鏈中,但是企業該如何從龐大的上、下游體系中,判斷該從哪些標的開始進行盤查、哪些需要優先評估?
根據「GHG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透過以下四點可以決定哪些範疇三類別是具有相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