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 Climate Change Conference, UNFCCC)的締約會員國已於2010年第16屆締約國大會(The sixteenth session of the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COP16)達成共識,目標係全球平均氣溫需控制在升溫不超過2℃之內,因若升溫超過2℃則可能引起地球不可逆的氣候異常現象,甚至均溫的上升將無法再受人為控制而導致產生全球生物無法適應的環境;而其概念意涵換算回科學數據即為大氣中若CO2濃度超過450ppm將有likely (66–100%)1的機率氣溫升破2℃,但若觀察現在NOAA的監測數據,CO2的濃度現以約2ppm/年的速率增加當中,若全球各國仍以「一如往昔」的方式繼續日復一日的生活,則僅剩23.6年即達到升溫2℃的情境。
在此氛圍之下,又加上往年COP談判結果不如預期的心理影響,全球企業及相關團體,無不非常期待本年的COP21能集結全球的共識,因為一旦錯過此時點,全球政府團結的機會稍縱一逝,再次有共識談合作不知何年何月;但氣候挑戰的年限是迫在眉睫,全球的經濟仍需成長,企業的經營仍需永續發展。因此,於2015年5月21-22日在巴黎舉行「企業與氣候高峰會」的目標即是集結全球的企業領袖及重要團體,共同商討如何將企業的低碳解決方案有效的擴大應用,同時討論企業需要政府何種的政策才能有效的發揮協同擴大的效果;綜觀其活動主題及議程設計,其主軸皆圍繞在如何擴大實現將現今經濟發展的模式轉為「低碳經濟」並同時控制全球均溫上升不超過2℃;意即希冀透過企業提供的低碳商品與服務、政府制定清楚且具長期穩定性的政策架構來引導、投資人的資金流入以加速實現低碳經濟,並將討論的結果向本年底的COP21建言,呼籲各國政府正視與企業一起共同合作的契機。 「企業與氣候高峰會」的意涵代表國際企業已願意在氣候行動中扮演主動的角色,從整體經濟發展的情勢出發,並參採近期重要的兩份文件所討論的內容作為議程結構的設計;一份由國際重要的企業組織及國際知名關注氣候議題的NGO(包括WBCSD、CDP、BSR、Ceres等)共同合組「We Mean Business」聯盟,發布從企業經營觀點對應氣候變遷的報告“The Climate Has Changed”,另一份由英國為首的7個國家與全球來自經濟、企業和金融界的領袖合組「The New Climate Economy」,以總體經濟改革的觀點提出建言報告“Better Growth, Better Climate”。以下依會議結論輔以兩份報告之內容提供會議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