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6 | 作者:ESDN Constanze Fetting/編譯:CSRone 鄭鈺弘

ESDN最新報告:《綠色新政》8項關鍵行動&5大綱領

2019年12月11日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提出影響全球甚鉅的永續政策綱領《歐洲綠色新政》(European Green Deal, EGD);然而在屆滿一年之後,因應氣候變遷的行動之急迫性仍然未見稍緩解除。

自2020年3月以來,在COVID-19疫情占據全球各大新聞頭版的同時,2020年也是歷史以來地球氣溫最熱的三年之一。疫情導致世界各地經濟停滯,連帶地破天荒全球碳排放量減少了7%。然而,這綠色復原的現象只是暫時的,隨著世界各地的經濟復甦,碳排還是不斷往上增長。而這正也突顯出,全球經濟體系必須進行系統性、長期性的全盤變革。

今日歐盟專注於對抗疫情之際,也不能「氣候危機」和其他「生態危機」擱置一旁、不加理會。事實上,我們認為針對COVID-19疫情危機的復原計畫,正是一個可以加速邁向永續轉型的絕佳機會。有鑑於此,歐盟於2020年7月通過的復原計劃「Next Generation EU」(7500億歐元的紓困方案),再次強調了《綠色新政》所提出的倡議。

「歐洲永續發展網絡」(ESDN)於2020年12月發布一份最新報告,旨在對《歐洲綠色新政》、其涵蓋的措施以及與實現綠色轉型和《2030年議程》(2030 Agenda)相關歐洲策略,進行全面性的概述。針對此報告,CSRone整理出3項重點以饗讀者。

重點一、《歐洲綠色新政》的八項關鍵領域

《歐洲綠色新政》(EGD)的主要目標是在2050年實現歐盟「淨碳中和」(Net carbon neutral),並使「經濟成長」與「資源消耗」兩者脫鉤(Decouple)。

《歐洲綠色新政》本身並不是一項法律,而是一項全面性的政治策略,其概述了不同政策領域的理念和目標。為了實踐《綠色新政》,未來幾年內將修訂既有的法規和標準,並制定和實施新的法律和命令。《綠色新政》總共涵蓋八項關鍵領域行動:

行動一、加強2030和2050年歐盟的氣候目標

2020年12月,歐盟高峰會投票決定將2030年的減排目標從1990年的40%提高到55%。為了實現其目標,歐洲執委會計劃在2021年夏季之前修改與能源和氣候相關的所有法規。例如,歐洲委員會在其2021年計劃中提出了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旨在避免因氣候政策所導致的碳洩漏(Carbon leakage)。

行動二、提供乾淨、可負擔且安全的能源

歐盟執委會於2020年10月提出,要朝向乾淨的再生能源進轉型,一大關鍵是要解決能源貧困(Energy poverty)的問題。因此,執委會已經開發出一套數據資料,會員國可以使用這些數據來鑑別能源取得不足的弱勢家庭,並制定適當的策略來解決問題。

行動三、推動產業,實現乾淨且具循環性的經濟

執委會認為,數位化是推動綠色轉型的關鍵。因此在2020年3月發布的《產業策略(The Industrial Strategy)》強調3項優先事項,以確保乾淨科技與數位化過程所需的資源取得以及永續性:

  1. 維持全球競爭力與公平競爭環境
  2. 2050年前達到氣候中和(climate neutral)
  3. 打造歐洲數位化

行動四、提升與創新能源與資源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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