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0 | 作者:農傳媒/陳儷方

減海廢 漁業署今年將實施「刺網實名制」落實回收

海洋廢棄物對海洋生物造成重大威脅,海廢種類繁多,對臺灣附近海洋影響最大的類別,以一次性用品、漁網、蚵棚浮具為主,減少漁業海廢已成漁業署的工作目標之一,農委會漁業署長張致盛6月8日表示,今年內會立法並啟動刺網實名制,要求回收廢棄刺網,並且輔導刺網漁業轉型,同時,養殖牡蠣常用的保麗龍也要轉型,尋找適用的替代浮具,以政府補助減少養殖漁民變更浮具的負擔。

6月8日世界海洋日,循環基金會發表《循環經濟-翻轉海洋廢棄物的資源循環模式》手冊,指出塑膠充斥於海洋中,不僅危害海中生物、弱化漁業資源,最後連陸上的人類也成為受害者。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董事張卉君說,漁業廢棄物對海洋生物的影響,主要是誤食及纏繞,「1年約有30萬隻鯨豚慘遭這些魚網纏繞,漁業廢棄物對海洋的影響若不處理,等於是持續在海域中捕撈,會看到漁業的生產量下降,這是很嚴重的問題。」

刺網實名制及轉型雙管齊下 減少覆網殘害海洋生物

刺網為漁獲效率高的漁法,但若網具流失,就容易對海洋生物及生態造成傷害,刺網漁業包括:流刺網、底刺網、刺網、流網,漁業署於民國106年即修正《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限制刺網漁業不得登記為兼營漁業,原已核准兼營者,得兼營至漁船滅失或漁業人變更為止,以限制刺網漁船數量。張盛致表示,從106年修正規定至今,約有1900艘刺網漁船已轉型及減少刺網使用,國內2萬多艘漁船中,原本使用刺網作業的漁船約佔半數,「要走的路還很遠,改變漁民行為要很長一段時間」。

減少或不使用刺網,可以轉為一支釣或延繩釣,若要使用刺網,則必須自己負責撿回廢棄漁網。張致盛表示,刺網的轉型及實名制,是行政院「向海致敬」的重點工作,希望109年訂定相關的法規並立即啟動,刺網上的浮球要標示所屬漁船,以達到廢棄刺網都要回收的目的,減少刺網在漁業行為中變成海洋廢棄物、破壞海洋環境、影響海洋漁業資源的機會。

多設海廢暫置區 方便刺網等海廢帶回岸上處理

漁業署指出,基隆市、新北市、澎湖縣,以及臺東縣已實施刺網具實名制,其他縣市也會逐步推廣,透過宣導與獎勵,希望漁民能合作,至於獎勵方案的細節則還在討論中。

回收廢棄漁網的配套措施,就是廣設「漁港海洋廢棄物暫置區」,張致盛表示,目前有9個一類漁港已設有海廢暫置區,二類漁港有31個,目標是在國內2百多個漁港,除了規模太小的漁港之外,都能設有海廢暫置區,方便漁民放置帶回的廢棄漁網,不要隨手丟在海裡;漁業署會負責處理放在海廢暫置區的海廢,回收再生或清除。此外,清除海底覆網的工作,漁業署計畫與縣市政府及相關團體合作;一般海域的廢棄漁網,則由海保署與環保署分工。

保麗龍浮具3年就碎 尋找耐用替代浮具

養殖漁業最大的海廢問題則是保麗龍浮具,出現在牡蠣養殖盛行的縣市沿岸,張致盛表示,養牡蠣需要保麗龍做為浮具,但保麗龍易碎裂,2、3年就碎化不能使用,變成漂在海上的垃圾,漁業署要尋找替代性的漁具,並以政府資源提供協助,初步找到材料的成本比保麗龍多出5至8倍,會對漁民造成很大負擔,因此政府有提供協助的必要。張致盛強調,漁民自己也有責任,他們應該把廢棄保麗龍、牡蠣殼、竹材等資材,回收至岸上回收場;找到耐用至少10年的浮具,加上良好的回收機制,就能避免使用易碎保麗龍做為浮具。

漁業署表示,蚵棚需要浮在海面上時,才會用到保麗龍,臺南市政府要求養殖漁業使用保麗龍時要同時覆網,保麗龍碎裂後才不會四散,並在漁港或岸際設置了6個暫置區,回收保麗龍。漁業署同時表示,先鼓勵回收,也會逐步推廣適用的替代浮具,減少海洋的負擔。

 

資料來源:農傳媒
圖片來源:Vikas Anand D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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