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2 | 作者:Sara Bernow et al./編譯:林浴馨

麥肯錫: 80%投資人贊成強制出版CSR報告書

麥肯錫顧問公司2019年7月針對100位投資人和企業經營人進行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全球有八成投資人,贊成強制企業出版CSR報告書。同時,投資人普遍認為,目前企業現有的CSR報告書永續資訊的揭露品質有待改進,可以朝向影響企業財務表現的重大性議題、一致性、可靠度等三方面進行改善。

該項報告指出,已經有許多研究證實,企業的財務績效和非財務的ESG (環境、社會和治理) 績效,兩者呈現正相關。因此,越來越多投資人關注企業經營人是否有將ESG議題納入業務發展的考量中。

同時,投資人認為非財務資訊的揭露,將有助於促進永續投資。以及,投資人很在意企業是否真心實踐CSR;企業的經營者和董事會應該正視這項趨勢,在CSR報告書中做出具體回應。這項報告係由麥肯錫斯德哥爾摩、紐約和波士頓等三地辦事處合夥人,共同執筆。

8成投資人贊成強制出版CSR報告書

根據這項調查顯示,超過82% 的投資人認為,政府應該強制企業出版CSR報告書;也有66% 的企業經營人同意這項說法。

以及,儘管經過多年的努力,相關機構已經發展出十幾個主要的CSR報告框架或準則;然而,由於企業可自行決定適用與否,永續報告仍缺乏非一致性。這對永續投資也形成一大挑戰。

(圖片來源:(PDF) More than values: The value-based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that investors want)

這份報告同時揭露,投資人和經營人對於永續資訊揭露有相同的看法。例如,雙方都覺得目前永續框架和標準過多,造成困擾,最好能夠簡化到使用單一的永續資訊揭露機制即可。

至於簡化永續框架的效益,投資者認為,簡化可以讓他們更有效率分配投資組合和參與公司發展;而經營者則認為,簡化可以讓他們集中心力與資源,來因應水資源和氣候變遷問題。

投資人和企業高管: 永續資訊揭露框架太複雜

2000年國際報告倡議組織(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發布第一份永續報告指南。隔年,WBCSD (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和世界資源協會(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也公布了溫室氣體協議(Greenhouse Gas Protocol)。於此同時,聯合國全球盟約 (UN Global Compact)和碳揭露計畫(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 今日CDP的前身)也針對特定議題,訂定規約或框架。

直到金融危機之後,更多機構發展出輔助性框架和標準,以幫助公司及其投資者能夠更瞭解ESG和非財務因素的風險和獲益。其中包括: 國際整合性報導協會(IIRC)主張財務和非財務報告的整合,和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SASB)的框架,以確立跨產業的重要永續因素等。

最近,利害關係人更大幅要求企業揭露永續風險和機會方面的資訊;包括氣候變化和水資源短缺等變數,對於公司資產、運營和聲譽,所可能產生的重大影響。因此,要遵循哪些框架和標準、哪些利害關係人要溝通哪些信息、哪些訊息要公開等,這些CSR報告多元揭露的定義和特徵,正也就是替企業帶來許多困擾。

儘管有上述的困擾,大體來說,30多年的CSR報告已經產生了大量且有用的數據,利害關係人可據以追蹤公司每年的相對永續發展績效。

利害關係人透過匯整不同公司的數據,不僅可以識別公司對永續發展問題的回應模式和趨勢,還可以對業務進行比較和排名。目前學術界、政府和商業分析師的分析與看法都趨向一致,企業的永續表現優良和其卓越的財務業績息息相關。

投資人:永續揭露缺乏一致性、可比較性、缺乏判準

該本報告書同時指出,企業揭露永續資訊面臨諸多挑戰,例如:報告書的附加利益或價值不明確、需耗費過多時間與成本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報告書缺乏一致性、可必較性,缺乏是否符合特定準則的判準。

(圖片來源:(PDF) More than values: The value-based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that investors want)

這份報告中,同時凸顯投資人對於企業永續資訊的揭露,提出三項改善的呼籲: 實質影響財務的重大性、一致性和可靠性。

改善一、揭露影響企業財務表現的重大性議題

這份報告中,投資人認為企業在處理永續性因素與其財務業績之間,存在著重要的聯繫性。而政府和民間社會組織的重視,也開始對投資人造成輿論的壓力。

例如,2014年歐盟關於非財務報告的指示 (European Union’s directive on nonfinancial reporting),以及2015年金融穩定委員會( 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所設立的氣候相關金融機揭露小組 (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這兩個機制的設立是重要信號,顯示金融監管機構已經深刻體會到永續發展相關活動,對公司財務狀況可能產生的重大影響;而這些應該呈報給公眾。

改善二、強化永續訊息揭露的一致性

目前企業可自行選擇適用的永續報告框架與指導方針,並針對不同利害關係人的利益進行處理,因此產生永續性揭露的不一致性。其中,若投資人獲取之永續資訊來自第三方服務,常以不同的方法來評估未明顯呈現的訊息和績效評級等。第三方服務和企業提供的永續訊息,彼此相關性低,將為投資者帶來更嚴重的不一致性。

改善三、無形永續因素的可靠性甚難衡量

有些無形的永續性因素,例如企業文化、多元化與包容性等,衡量績效的明確方式難以捉摸。不若室氣體排放、性能測量系統等,已建立衡量績效體系。因此,投資者往往對企業的永續資訊揭露,仍存有疑慮。

建議一、簡化或合併永續報告框架和準則

透過調查和訪談,這份報告建議,改善永續報告的優先事項,應該是合併或合理化眾多永續報告的框架和準則。如此,就企業端而言,可以相同的揭露內容,滿足多個機構的報告要求,若針對主要機制未涵蓋的利害關係人,仍然可以製定額外的永續揭露。再者,更簡化審計永續報告的任務,使公司更加符合經濟效益地為他們的報告獲得獨立驗證。

另一方面,對投資人而言,可以節省研究和分析的時間,且根據麥肯錫對57人進行的問券調查,有63%的人認為,統一永續報告準則,可吸引更多資金注入永續投資;19%的人則表示擔憂,如此將弱化業主的洞察,和特殊的差異化產品。此調查中,亦有15%的人認同這兩種說法。
(圖片來源:(PDF) More than values: The value-based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that investors want)


建議二、投資人主動參與協助企業永續

實際上,投資人普遍認為永續報告準則應主動滿足投資人的需求。然而,現今的企業的永續報告書框架與標準,卻很少能夠滿足投資人的期待。值得深思的是,投資者能否透過參與制定永續標準,或管理永續發展問題,以更好地利用公司提供的永續發展相關的信息。

首先,投資人可以向企業表達,他做出投資決策時最關注的永續資訊項目,並完整傳達給企業。更進一步, 投資者可以和公司高管直接對話,或是參與股東投票,作為參與企業管理永續發展問題的方法。

此外,雖不常見,但也有用功的投資者,會費心蒐集和分析企業網站以外的獨立永續報告的數據,比如健康和安全事件的政府數據庫,或人們發布關於其雇主的評論的網站等。這些投資者主動收集公共資源的非財務數據,並掃描這些數據,以尋求與公司財務業績有關的模式。

從投資者的角度來看,永續資訊揭露往往與財務業績呈現鬆散相關的樣貌,也很難據以進行公司之間的比較,甚至數據品質也不太可靠。能夠扮演積極股東的角色的投資人,將可透過認真參與和督促公司改善永續表現,也可以比其他投資人獲得更多優勢,更妥善地取得、分析與運用公司揭露的永續訊息。

【有關麥肯錫公司】

麥肯錫公司(McKinsey & Company)係1926年芝加哥大學會計系教授詹姆斯·麥肯錫所創立的管理諮詢公司,總部在芝加哥。營運重點是為企業或政府的高層獻策,針對龐雜的經營問題給予適當的解決方案,有「顧問界的高盛」之稱。本文作者共三人: Sara Bernow、Jonathan Godsall及 Bryce Klempner分別是麥肯錫斯德哥爾摩辦事處、紐約辦事處和波士頓辦事處的合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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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More than values: The value-based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that investors want
(PDF) More than values: The value-based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that investors want
圖片來源:(PDF) More than values: The value-based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that investors 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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