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6 | 作者:經濟日報/葉憶如

史上最重!和泰產險違反公司治理 遭罰1,140萬元

史上最重罰金!和泰產險三點嚴重違反公司治理,2020年11月5日遭金管會保險局重罰1,140萬元,因適用修法後新保險法提高罰金上限,因此此罰金創下產險業有史以來最高金額。此外保險局也要求和泰產險需於3個月內向金管會提具改善計畫及強化機制,並提出究責失職人員名單。

和泰產險違反公司治理三大情事,包括與母集團和泰汽車間,在採購與人事任命上「互通」,沒設防火牆,沒有避免利益衝突情事,也有未落實適格性審查,嚴重違反內稽內控與法遵三道防線遭罰600萬元 。

保險局副局長王麗惠說,人事上,和泰產險直接從母集團和泰汽車調來二位主管任職財務與總經理室行政部門「協理」,但這二人從未有過產險相關經驗,違反人事任用適格性規定,之後不僅不補正,更改用「特別助理」名義繼續行使「實際經理人職務」的權力,而法遵與稽核單位都沒有發揮管控。另外採購上在廣告商遴選比價,直接採用與集團相同付款條件,而且只由總經理、副董事長核決即執行,並遵循採購辦法遴選與比價,未落實內控,依法處以600萬元,該法罰金是60萬元~1,200萬元。

第二點是在金管會赴公司檢查時,和泰產險因無正本可供查核,員工逕行「偽造」重新制作要保書正本,有防礙金融檢查情事,王麗惠表示,這也是產險史上首例,亦被罰360萬元。此法罰金是180萬到1,800萬元。

最後一點是業務員疏失,造成拿別的保戶所繳保費去扣繳另一保單的異常出單情況,影響消費者權益遭罰180萬元,同時違反內控作業,依罰可罰60萬元~1,200萬元,金管會依這三點合計處分和泰產險1,140萬元,王麗惠表示,因適用修法後新保險法提高罰金上限,因此創下產險業有史以來最高罰金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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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圖片來源:Kyle Gle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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