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6 | 作者:聯合報/林奐成、編譯:陳韻涵

格拉斯哥氣候協定 首提削減燃煤發電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廿六屆締約方大會(COP26)十三日落幕,近二百個國家代表經過十五天馬拉松談判,達成「格拉斯哥氣候協定」,各國需在二○二二年底之前強化「二○三○年減排目標」,加速逐步削減「未使用碳捕捉技術的燃煤發電」,淘汰「無效率的化石燃料補貼」,並對碳交易市場規則達成協議。

大陸印度堅持 改為「分階段削減」

談判最後關頭,在中國大陸與印度堅持下,將原本草案中「分階段淘汰」燃煤發電,改為較消極的「分階段削減」,引發歐洲國家與島嶼小國不滿。

率先提議修改措辭的印度氣候部長亞達夫說,開發中國家仍必須「因應發展計畫和消除貧窮」,難以承諾完全淘汰煤炭和化石燃料補貼。一些國家雖然表示失望,最終仍被迫同意。地主英國的峰會主席夏瑪宣布達成協議時因此哽咽,他表示:「我要為協商過程的發展致歉,我深感抱歉。」

雖然協議措辭力道減弱,但格拉斯哥氣候協定仍是歷來第一份提及化石燃料的聯合國氣候協議。

美國歐盟抗拒 金援機制略而不提

協議要求汙染大國明年與會時提出更好的保證,致力於減排,較巴黎協定時程提前三年。另外,各國並根據巴黎協定規範,首度制定出國際碳排放額度交易規則,也承諾提供更多金援協助開發中國家應對氣候變遷。不過,由於美國和歐盟為首富裕國家抗拒,最終文本對任何具體金援機制略而不提,僅承諾未來會針對此課題進行對話。

BBC指出,各國在峰會上的相關減碳宣示,無法達成控制全球均溫上升低於攝氏一點五度目標。聯合國科學家評估表示,各國最新氣候計畫正讓地球邁向升溫攝氏二點七度。聯合國秘書長古特瑞斯在聲明中表示,「我們脆弱的地球岌岌可危,我們正在敲開氣候災難的大門」。

三個成功標準 結果一個都沒達成

格拉斯哥會談之前,聯合國訂定三個成功標準,結果一個都沒達成。這三個標準分別是二○三○年前減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達半數、富國援助窮國一千億美元,並確保半數資金用於協助開發中國家適應氣候變遷最糟的影響。

 

資料來源:聯合報
圖片來源:Dominik Van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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