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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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自由時報
美國務院點評台灣勞動環境:「超時工作很常見」
《重點摘要》美國國務院近日發表《2016人權報告》,當中也針對台灣勞動議題提出觀察。報告中指出台灣勞工弱勢的問題,不但超時工作現象相當常見,法律與罰款金額也不足以達到嚇阻效果。
美國國務院近日發表《2016人權報告》,當中也針對台灣在政治、人權、勞動議題等多方面提出觀察。其中,報告中也指出台灣勞工弱勢的問題,不但超時工作現象相當常見,法律與罰款金額也不足以達到嚇阻效果。
報告中談到,台灣法律明定禁止一切形式的強迫勞動行為,違者最重可判7年徒刑,但台灣法院時常「從輕發落」,罰則也難以達到嚇阻的作用,最容易有強迫勞動的職業為家政、漁業、農業、製造業和建築業,尤其又有外勞遭剝削更為嚴重。
報告中也提到近期剛通過的「一例一休」修法,雖然增加了勞工的福利,以及加強保護舉發者,加重罰款等措施,但企業界對此強烈反彈,勞團也不滿意,甚至透過絕食抗議。
報告中寫到,勞動部明定,凡是勞工在上班時段外得額外負擔工作,一律視為超時,然而,無論是以何種形式超時工作,皆以2萬至30萬的罰款處理。
內容中指出,「台灣當局並不總是那麼有效率地執行法律,超時工作的現象相當常見」,根據勞動部2015年的報告,有30%的企業違反勞基法,多數公司不給加班費,其中以物流運輸業最為嚴重,機師、火車、公車司機和媒體也是超時工作的大宗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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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GraphicStock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