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修正發布「環境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環境部修正「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提升管理機制,刪除申請文件份數規定,要求業者保存紀錄3年,並新增地方主管機關可停止不當再利用行為的授權規定。
環境部新聞專區
環境部修正「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提升管理機制,刪除申請文件份數規定,要求業者保存紀錄3年,並新增地方主管機關可停止不當再利用行為的授權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