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5 | 作者:CSRone

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

《重點摘要》全球目前再生水商機高達6,000億美元,每年以5%的速度成長,立法院三讀通過《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台灣本島若配合污廢水廠的處理量,預估民國120年可開發再生水達每日132萬噸的目標,占公共供水系統的供水量約10%。

 

立法院14日三讀通過《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賦予廢污水及放流水回收利用的明確法律框架,明定未來台灣水資源利用,除了水庫水、川流水、地下水、伏流水、海淡水外,將再加入再生水,預定2031年再生水使用達到每日132萬噸的目標,屆時台灣將正式進入多元化水資源利用新紀元。

在《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通過後,政府近期計畫105年至110年優先推動鳳山溪、福田、永康、臨海、安平、豐原等6處再生水示範廠的興建,預計投入建設經費新台幣150多億元,其中,高雄市鳳山溪再生水廠,預計今年底前公告招商,預定107年初期產水規模為每日2.5萬噸、108年全期產水規模為每日4.5萬噸,供應予臨海工業區使用。

此低導電度軟水供應工業使用,水質較自來水好,用水廠商可省去降低硬度、導電度處理成本。

新制定的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建構了未來再生水經營業事業管理的法源,也賦予污廢水管理單位有開發再生水或供應再生水水源的權責。

工業未來成長所需用水,將多使用如再生水等新興水源,不僅可以促進發展,也不會因增用自來水而排擠民生用水。

經濟部水利署表示,世界各國對再生水的利用,在新加坡主供工業使用及少量回送水庫,再生水的產水量,已可滿足該國30%的用水量,並以2060年再生水占全國總用水量55%為政策目標。

美國南加州橘郡(Orange County),將生活污水再生,以補注地下水層,成功地阻擋海水入侵,並提供作為水源。而在乾旱時期,再生水用水量,可占當地總用水量的30%。

台灣因為自來水水價低廉,將產水成本較高的再生水導引供應工業使用,主要考量大用水戶可以專管供應,輸配成本可以降低,也基於工業用戶對於停水忍受度較低,期以再生水增加水資源供應穩定性。

再就工業用水成本結構來看,目前工業用水主要來自自來水源,用水成本包含自來水費每度平均約11元,如需增加軟水程序降低硬度尚需5元處理費,如需高品質用水如自行設置UF+RO淨水者,處理費約13元,視不同用水水質,每度用水成本實際為1129元。

RO級再生水建設及營運成本每度約2030元觀之,需要高品質、大量用水者,再生水即有價格競爭優勢。

科學證據顯示氣候變遷趨勢正朝向極端天氣發展,今年上半年更面臨67年來最大乾旱,行政院院會提出「建構智慧管理水資源政策」,宣示節水常態化、提高工業用水回收率、工業優先使用再生水等措施。另運用天然水資源,提供民生用水,工業用水則以新興水資源提供。

至於《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完成立法,將開啟台灣再生水發展的契機,對於突破現階段水資源困境也有重大意義。

全球目前再生水商機高達6,000億美元,每年以5%速度成長,在條例立法後,台灣本島配合污廢水廠的處理量,預估民國120年可開發再生水達每日132萬噸,占公共供水系統的供水量約10%,此可帶動再生水系統建設及營運等周邊關聯產業。

 

 

圖片來源Zero日落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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