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5 | 作者:電子時報/廖家宜

減碳行動不如預期?CDP揭露半數供應鏈仍未設定目標

全球各國於2021年展開更積極的減碳大作戰,然根據CDP發布的最新供應鏈報告指出,目前仍有超過半數供應鏈尚未制定任何氣候目標,該結果令人擔憂,按照目前速度,CDP示警恐怕得再十年才能確保供應商完成減碳目標的設定,更別說展開下一步更具體的減碳行動。

CDP日前發布與BCG共同調查的最新供應鏈報告,該報告分析超過11,000多家企業供應商在2021年向CDP所揭露的環境數據。但從數據來看,似乎不是那麼理想。報告中指出,過去三年有設定任何氣候目標的供應商數量平均每年僅增加5%,CDP通過此一趨勢推斷,換言之有56%的供應商目前是沒有擬定任何氣候目標的,CDP因此指出,按照目前的進展速度,至少還需要十年才能確保所有在2021向CDP揭露環境數據的供應商皆完成設定氣候目標,而這還不包含供應商採取更客觀的科學減量計畫。

前身為碳揭露計畫(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的國際非營利組織CDP是全球氣候變遷權威評比,CDP自2008年開始啟動「供應鏈計畫」(supply chain program),旨在督促企業利用採購的影響力,要求供應商提供其環保績效的數據。而CDP每年都會邀請企業填寫問卷,公開企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處理氣候相關投資風險與因應策略,此也逐漸成為近年投資人關注的風險評估指標之一。

近年全球對於減碳轉趨更為積極的做法,CDP指出,2021 年全球有超過200名採購支出達5.5兆美元的CDP企業成員要求底下23,487家供應商進行環境數據披露,收到了幾乎創紀錄的11,400份回覆。而這些供應鏈成員的參與可說是推動了總計2.31億噸的減排計畫。

事實上,尤其對於大多數面向消費者的企業而言,公司本身營運所產生的碳排放量,其實遠不及其上下游的供應鏈。CDP也在此次的報告中點出潛藏的危機,認為當前特別是在推動供應鏈上下游的減碳行動上,大多數的企業仍缺乏雄心。

一般而言,企業在碳排放的計算範疇主要可分三大類,包括:

  • 範疇一:直接排放,即組織營運包括製程、排放管道、通風設施所產生的碳排
  • 範疇二:間接能源排放,組織從第三方購買且用於內部的電力、加熱、製冷過程所產生的碳排
  • 範疇三:其他間接排放,即上游和下游供應鏈的碳排

但由於範疇三的供應鏈排碳量在計算及減量上較為困難,因此,過去企業在擬定減碳策略時,大多聚焦於範疇一及範疇二的碳排,而鮮少顧及到範疇三的碳排放量。但根據CDP的報告顯示,企業在供應鏈的碳排放量遠高於企業本身營運,平均為範疇一及範疇二的11.4倍,因此若未實際掌握範疇三的排放量,對企業在擬定減碳上會是一道硬傷。

CDP通過最新報告亦指出,若以每年5%增幅的供應商設定目標量來說,根本無法滿足《巴黎協定》所訂下的目標,進展實在太緩慢,CDP認為,目前企業當務之急是應就其供應商展開更密切的接觸與合作,透過漸進式的層層往下推動,以共同制定能夠驅動整個產業有更明確的減碳共識。

 

 

資料來源:電子時報
圖片來源:Michal P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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