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3 | 作者:中時新聞網 賀培晏

台灣漁業非法濫捕層出不窮 綠色和平批漁業署:視而不見

綠色和平今(6)日在漁業署前廣場舉行記者會,揭露台籍遠洋漁船去年8月於北太平洋公海禁漁區捕鯊的多起事件,並指出事發至今已逾半年,卻未見漁業署有任何裁罰紀錄。此舉不僅讓相關法規形同虛設,更暴露漁業署對遠洋漁船作業狀況的掌握度顯有不足,綠色和平呼籲其上級機關行政院應負起最終責任,尤其在台美關稅談判進行中、川普要加強審查進口海鮮非法漁撈狀況的關鍵時機。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黃馨儀表示,去年8月綠色和平船艦「彩虹勇士號」,於北太平洋公海進行生態紀錄時,目擊4艘台籍延繩釣漁船在季節性禁漁區捕鯊,明顯違反漁船作業相關規定,該規定明確禁止漁船於每年6月1日至10月31日,在北緯35度以北、東經165度至175度間海域捕撈鯊魚,然而在海上紀錄超過10小時,觀察到至少39隻鯊魚被漁船捕撈,其中還有瀕危的馬加鯊。而對比上述漁船的卸貨記錄,確認其主要漁獲為鯊魚,證實違規捕撈為有計劃的目標性行為,非混獲意外。

黃馨儀指出,台灣遠洋漁業在國際上可說是「聲名遠播」,無論是本次獵捕鯊魚,亦或是日前傳出的獵殺2級保育類海豚後誘捕鯊魚事件,都屢次重創台灣漁業聲譽,即便早期為了因應歐盟黃牌事件,漁業署在2017年成立 24 小時漁業監控中心,承諾「全天候監控遠洋漁船動態、防範 IUU 漁撈活動」,然而盤點漁業署2017年至 2025年間《遠洋漁業條例》違規輔導名單,卻發現季節性禁止捕鯊有關的裁罰事件為0,顯見漁業署空有執法工具卻不執行,導致公海上非法漁撈行為層出不窮,恐重創台灣千億的規模的遠洋漁業及衍生產業之經濟。

黃馨儀表示,綠色和平也向漁業署提出3大訴求,要求檢討目前非法通報流程制度,因已存在明顯系統性問題,再者,應公開漁船軌跡供外界、第三方團體檢視,最後,徹底落實電子觀察員系統,避免濫捕情況一再發生。

綠色和平也向行政院喊話,台籍遠洋漁船早就是全球列強,但是日前才因涉嫌非法獵捕二級保育類海豚,遭加拿大官方跨國通報,現又傳出在台灣畫設的禁漁區內捕鯊,若政府選擇不追究或輕忽處置,等同默許非法漁獲流入市場,使消費者與下游客戶無法辨別漁獲來源合法與否,是極其不負責任且有損出口市場商譽的作法,應該立即建立杜絕非法漁撈的整體制度,才能讓台灣藉此重建國際聲譽。

 

資料來源:中時新聞網
圖片來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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