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0 | 作者:中央廣播電臺 劉品希

全球塑膠公約推遲 台灣減塑行動須加快升級

塑膠污染已是全球性的環境危機,更與氣候變遷息息相關。「全球塑膠公約」談判未果,根據公約內容檢視我國減塑行動,台灣在部分作為落後國際,我國減塑行動須加快升級,政府明年將訂定新的減塑方法與目標,除了要接軌國際,也要輔導產業轉型。

石油國阻撓 全球塑膠公約難產

目前全球每年生產高達4億多噸塑膠,一次性塑膠製品占總產量的一半,若按照現況持續,推估塑膠產量至2050年還會增加2至3倍,其中每年將有近2千萬噸塑膠流入海洋,危害海洋生物及整個食物鏈,而99%塑膠都是以化石燃料製成,塑膠危機不但是海洋危機、也是氣候危機。

聯合國於2022年3月聯合國環境大會第五屆會議(UNEA-5)中,決議要求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召開「政府間談判委員會」(INC),在2年內、2024年底完成具法律約束力的「全球塑膠公約」草案,保護人類健康及環境免受塑膠污染,包括海洋中的塑膠污染。「全球塑膠公約」第五輪談判2日凌晨在韓國釜山落幕,近200個國家代表、經歷為期1週的討論,原本預計此為最後一輪談判,最終因石油國家反對將塑膠減產納入公約,談判無法達成共識,將另議時間啟動第六次大會。

談判未果 草案熱點爭議有哪些?

「全球塑膠公約」希望解決從塑膠生產、消費到棄置的整個生命週期所產生的污染,被喻為自「巴黎氣候協定」以來最重要的國際環境協議,公約草案共有32條,具四大戰略目標,分別為減少與替代塑膠製品、塑膠產品設計確保可再利用與再回收、再利用塑膠轉型循環經濟、強化現有塑膠廢棄物管理制度。

在這次談判中,核心爭議在於限制塑膠生產。歐盟、美國、非洲國家、加勒比海與太平洋島國等國家皆支持設置明確的減塑目標與期程;但以阿拉伯為首的產油國集團包括沙烏地阿拉伯、印度、伊朗等國則堅決反對,他們認為訴求任何減量的建議都應先有對各國的全面風險評估,主張著重廢棄端管理,應消滅塑膠汙染而非消滅塑膠,貿然限制塑膠產品及原料生產將衝擊全球經濟,尤其是醫療保健及運輸等關鍵產業的價值。

除了塑膠減產意見嚴重分歧,要求國家根據能力管控問題塑膠品或塑膠中的化學物質也難獲共識。產油國認為要識別有問題的塑膠產品應考量國情與能力,化學物質的風險危害也應以科學證據佐證。塑膠全生命週期管理也是主要爭點之一,歐美等國主張全面納管,產油國則認為聯合國許多協議中已包含塑膠廢棄物管理計畫,不應再重複納入塑膠公約;雙方對於條約的法律約束力也意見相左,歐美等國家希望條約具法律約束力,而產油國則偏向自願性指引。

此外,「全球塑膠公約」與聯合國氣候大會面臨同樣的資金協商困境,開發中國家希望成立新的多邊基金,由各國投入資金、而非借款,協助發展中國家進行轉型,但歐美等已開發國家主張透過現有的「全球環境基金」(GEF)即可,財源機制仍有待進一步磋商。

台灣減塑面臨挑戰 行動落後、產業衝擊

在聯合國制定全球塑膠管理方向的同時,我國於2018年已分別提出2020年、2025年及2030年的減塑目標,推動一次用塑膠製品減量或限用,限塑類別包括購物用塑膠提袋、塑膠吸管、一次用外帶飲料杯、免洗餐具共四大類,預計2025年全面限用、2030年全面禁用,眼見即將邁入2025年,環境部長彭啓明坦言2025目標難達成。

不僅減塑時程落後,我國目前僅納管四大類一次用塑膠製品,而歐盟在此次「全球塑膠公約」談判中列出多項未來應淘汰的一次性塑膠製品,除了吸管、塑膠袋、塑膠餐具等,還包括塑膠飲料攪拌棒、棉花棒、含塑膠材質的香菸濾嘴、支撐氣球的一次性塑膠棒等。

此次以台灣觀察團身分前往韓國參與大會的台灣循環經濟與創新轉型協會榮譽理事長樊國恕表示,雖然歐盟此次提出的清單還須經過後續討論,但台灣應思考將這些項目也納入管制。他說:『(原音)歐盟管制項目比較多,我們現在就是說對比較就是我們日常接觸的這些,像剛剛所講棉花棒也沒有在裡面、氣球的這些都沒有在裡面,所以這裡面確實是有一些項目,我們目前沒有在裡面,這都是要思考要來同步的。』

樊國恕也提醒,根據公約架構與發展可看出主要是由歐盟主導,歐美國家也普遍支持,而台灣經濟主要靠外貿為主,與歐盟的關係相當密切,未來國際減塑趨勢將對我國塑膠產業造成衝擊,產業界應及早因應轉型。

響應國際公約 環境部明年訂減塑新目標

環境部長彭啓明指出,根據公約談判情形,檢視我國作為,目前台灣已落實五大政策,包括避免不必要消費與促進再使用、訂定綠色設計準則提升塑膠產品可回收性、導入科技化工具強化塑膠回收及再生利用、鼓勵使用再生或替代材料、減少塑膠垃圾對環境的影響。

彭啓明表示,環境部將根據這次公約談判情形,以2018年所訂定的減塑目標為基礎,在明年上半年啟動更深入的討論,訂定新的方法與目標,打造源頭減量與循環經濟的綠色成長模式,也會透過塑膠聯盟與產業合作制定因應方案,協助塑膠產業轉型。他說:『(原音)那因為他這次公約訂了非常多項,所以未來我們也會看著他們的方式,我相信他可能列了很多項,而且他的時間點列在203x年,就是2030年不知道哪一年,這樣的話也會讓很多的產業會感受到國際上很大的壓力,所以我們也會一起來觀察這個時間點,那未來在明年的時候,我們也會找公民團體一起來定義出台灣減塑的時間點會是如何,或是我們定義出不一樣的一個里程碑。』

國際環保組織「綠色和平」此次也組團前往參與大會,「綠色和平」台北辦公室減塑專案負責人張凱婷指出,此次談判不只從塑膠產品談起,也包含塑膠原料,即著眼於塑膠的全生命週期,但台灣減塑政策中卻未包含減產,她呼籲環境部除擴大現有的減塑方針,接下來更重要的是引導各部會投入共同研議塑膠減產方向;以塑膠原料為例,已有澳大利亞、德國、菲律賓等40個國家及地區支持減少塑膠生產的方向,這是台灣減塑及淨零政策都缺乏的元素。

重複使用、延伸生產者責任 台灣具優勢

張凱婷認為台灣在減塑工作上做得最好的便是重複使用,她建議政府可向國際宣傳我國技術與做法,並積極與各國合作,對抗塑膠汙染。她說:『(原音)台灣其實做得最好的部分就是重複使用,就像台灣的循環杯政策,以及網購的循環袋箱,以及玻璃瓶器的重複填裝,這個其實是台灣做得最好的部分,所以我們也建議台灣政府如果要以減塑迎向國際社會,就應該以重複使用的技術合作,多多向國際社會去推廣,並且邀請國際社會的合作。』

雖然此次公約談判未果,但並非毫無進展,如管理海洋與養殖場的塑膠漁具獲得重視與共識;此外,延長生產者責任(EPR)也取得一致想法。此次同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大會的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顧問洪榮勳指出,延長生產者責任的重點在於生產者並非賺取最大利潤就好,而是必須對產品從生產到棄置、回收整個生命週期都要負起責任,台灣已經在做;各國做法不同,有些國家採用稅金制度,台灣則是透過「四合一回收制度」。他說:『(原音)我們舉個很簡單的像寶特瓶,那它的製造廠或者是進口商,他一開始就要交一筆錢給我們資源回收基金,這個回收的基金就會回過頭來,到這個寶特瓶被回收以後,不管它是被回收再利用製成紡織品,或者做成其他的塑料,或者回到源頭再去做瓶子,這個時候我們回收基金就會再補貼回去給他們。』

面對國際減塑浪潮,台灣的減塑行動勢必得升級,政府除了要加大減塑力道,也必須盡快輔導業者轉型;減少塑膠不只是減輕環境汙染,也是減緩氣候變遷,這不單是政府的責任,民眾也無法置身事外,唯有改變生活習慣,才能真正達到源頭減塑。

 

資料來源:中央廣播電臺
圖片來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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