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0 | 作者:風傳媒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五大方向修法 自用發電設備放寬

新政府大力推綠能,除了修《電業法》開發綠電業者售電,如今也計畫大修《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其將以五大方向修法,放寬自用發電設備.

新政府大力推綠能,除了修《電業法》開發綠電業者售電,如今也計畫大修《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據了解,近期就要公告修法草案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將從5大方向下手修改再生能源相關規定,其中除了取消躉購費率補助總量上限,也將鬆綁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限制、把門檻從現行的500kW大幅提升至2000kW,讓更多用戶能不受《電業法》限制。

方向一:自用發電設備適用容量放寬

現在在台灣設置發電設備,並不是想設就可以設。《電業法》中對自用發電設備的限制,包括設置場所必須是學校、醫院及農田水利會;設置地點需在自有廠區內;發出的電必須先自用、有餘電才能賣給台電。而現在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中,用戶若有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且裝置容量在500kW以下的話,就可以不受《電業法》中有關自用發電設備的限制,也就是任何人都可以設、發出來的電也不一定要自己用

為了放寬業者申設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的限制,能源局現在擬修法放寬這項排除適用自用發電設備的門檻、從500kW提升至2000kW。也就是說,未來只要再生能源裝置容量不超過2000kW,就能不受《電業法》中自用發電設備的相關限制,發出來的電可選擇自用或賣給台電。

另外,用戶要裝設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若裝置容量超過500kW,就必須申請籌設電業才能賣電。而在能源局的規劃中,這個門檻未來也將提升到2000kW。官員指出,要籌設一家合法的電業,需從地方政府到中央申請籌設許可、施工許可、查驗設備、上繳財報等,程序相當複雜。未來將電業籌設門檻調至2000kW後,像友達這樣屋頂面積動輒2、3公頃的工廠就能更簡便的申請發電,不需要再申請成為發電業才能產電;其他有能力的業者,也能就近租用別的工廠的屋頂來產電。

方向二:取消獎勵總量上限 改訂推廣總量

2009年政府為了鼓勵再生能源發展,訂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並建立躉購機制,以台電統一收購的方式補貼再生能源價格。當時為了搭配政府所訂的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目標,訂出獎勵總量6.5GW至10GW的標準,也就是說當全台的再生能源價格補助超過10GW,就不再享有價格補貼。

如今新政府大幅提升再生能源目標,2025年裝置容量預計要達27GW,也因此原本的獎勵限額可能很快就會被「用光」。因此經濟部能源局決定拿掉「天花板」,讓入法的數字只剩下推廣總量17GW,也就是說即使再生能源裝置容量超過17GW ,補貼制度仍將依規定照走20年,待2029年再檢視是否要讓躉購機制退場。

方向三:考量再生能源成本下降 取消躉購下限費率

雖然躉購費率制要延續至2029年、並於每年審訂再生能源收購價格,形同保證補助再生能源,但官員也強調,未來一旦再生能源發電成本已比化石燃料低時,就不會再用條例收購。也因此這一次的修法,將刪除原本法條中規定的下限費率,也就是說,當再生能源發電成本比化石燃料發電還低的時候,就不會再補貼。

現在的條例中,規定所有再生能源的躉購費率都不能低於化石燃料發電的平均成本,這在綠能成本比火力、核電高的時候是項保障。但當綠能技術進步、成本降低,發電成本與火力發電出現「黃金交叉」時,繼續補貼綠能的意義也就不大。因此能源局決定取消躉購費率中的下限費率,也就是說當綠能成本比火力、核電還低的時候,就讓它反映真實成本即可,而不需要補貼。

方向四:台電收購綠電 成本直接反映在電價上

現在政府收購綠電的方式,是透過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來運作。基金的來源,是政府每年規定火力及核能發電業者每發一度電就必須繳交附加費用到基金中,政府再利用這些錢來支付收購綠電的費用。2015年開始台電將每年支付給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費用列入電價公式中,意即核、火力發電業者(以台電為大宗)繳多少錢給基金、就會反映在電價上。

官員表示,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是「量出為入」,也就是先估算當年需要支付多少躉購費用,再決定要跟核、火力發電業者收多少錢。而未來為了簡化機制,負責收購綠電的台電在修法後可以直接將這些費用計入成本,也就是把自己每年買的綠電的金額提報給電價審議委員會,經過能源局查核確定、委員審核後,就能反映在電價中,不需要再透過基金的方式運作。

但官員也說,未來核火力發電業者還是要繳交附加費用至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而基金的用途也會改為補貼示範獎勵、新技術研發等

方向五:簡化申辦再生能源發電裝置申辦層級

除了放寬法規,新版本的條例也將大幅簡化用戶申設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的程序,未來一定裝置容量以下的設備只要向地方政府登記就好。官員指出,現在一切再生能源裝置設置許可和認定都是中央主管機關負責,雖然有部分縣市自願委辦,但仍造成業者許多不便。未來修法後,中央將強制授權一定裝置容量以下的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給地方縣市負責認定,加快裝置的設置時間。

官員說,為了輔導地方政府承辦相關業務,會提供經費補助,也會舉辦示範講座等。

資料來源:風傳媒

圖片來源:攝影家9號 - Photographer No.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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