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5 | 作者:CSRone

環評方式擬修改 程序客觀更有效率

《重點摘要》有鑑於過去的環評程序不利效率與客觀,環保署打算讓開發單位只提出計畫書,環評顧問公司則改由環保署委託

環保署副署長表示,過去產業界抱怨環評審查程序太冗長,此問題的原因是開發單位出資請顧問公司,進行調查並撰寫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當環評會在審核時有質疑,顧問公司因拿了開發單位的經費,於是難以據實回答,所以造成實問虛答或是要求再三補件,而補件又會用上半年,於是消耗了很多時間。

為了改善這個現象,環保署希望改變作法,讓開發單位只要提詳細的開發計畫書,環評報告說明書則改由環保署代表找顧問公司執行,環評委員則事先就可提意見,不但讓評估更客觀,也提升時間方面的效率。

環保署署長打算先以行政命令處理,若子法無法解決,需要動到修法,可能需要一年以上時間。

 
圖片來源:Yu-Chan Chen
圖片來源:聯合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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