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8 | 作者:環境資訊中心/林倩如

【影片分享】台灣首例離岸風電示範區 可望農曆年開工

《重點摘要》為了提升再生能源比例,政府喊出「千架海陸風力機計畫」。基於目前陸域風場趨近飽和的前提下,加上台灣的環境優勢,經濟部能源局轉向西部海域規劃離岸風能。「竹南離岸式風力發電計畫」,可望於農曆年開工,預估年底前完成台灣第一座離岸風力機。

 

離岸風力介紹影片

 

在陸域風場趨近飽和的前提下,加上台灣具風況良好以開發海上風場的世界級條件,經濟部能源局轉向西部海域規劃離岸風能。依據20127月公告實施「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評選出三個示範案,爭議較小的「竹南離岸式風力發電計畫」,7日進行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後,可望於農曆年開工,預估年底前完成第一座離岸風力機。

該計畫自20136月進行首次環評,1127日審查通過,1230日公告審查結論;20141230日獲得經濟部能源局籌設許可;2015520日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審查通過。開發單位海洋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為上緯跨足風力發電之旗下子公司,去年9月與西門子(Siemens)正式簽訂風機採購合約。

示範風場位於苗栗縣竹南鎮龍鳳漁港至後龍鎮外埔漁港間,近海離岸約5公里範圍,裝設最多32架風力機組(原預計71部)及1座海氣象觀測塔,總裝置容量128MW。海底電纜將設置3~433KV海纜,陸上輸配電設施包括陸纜、海陸纜接續點、升壓變電站等工程,進度方面除了首座海氣象觀測塔已於去年8月完工啟用,均未開始施工。

開發單位表示,主要因為計畫需跨部會磨合耗時,行政程序複雜,且相關法規不足,作為台灣邁向離岸風電再生能源里程碑的第一步,艱難但持穩推進。先前一度遭當地漁民擔憂影響生計抗爭反對,則去年4月同南龍區漁會9人小組就漁業補償與回饋等事宜順利達成協商,簽訂合作備忘錄。

而會議審議變更內容重點,在「新增優先選擇土資場」項目上新增第6處,因土方運輸路程縮短離陸域施工區僅5.8公里,影響範圍較原核定內容減少。前後環境因子影響範圍無差異,環評委員同意本次變更內容。

為了提升再生能源比例,政府對風能寄予厚望,喊出「千架海陸風力機計畫」,訂出2030年陸域加離岸風機總裝置容量達4,200MW的願景目標。又去年7月公告「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申請作業要點」36個離岸風力發電潛力場址,開放業者申請;6,000億元的建置商機更引起歐洲國家高度關注,荷蘭代表處搶得頭香,將與能源局簽訂合作備忘錄。

離岸風力深具綠能產業發展潛力亦不乏資金挹注,然台灣在行政經驗、法規、技術等等各環節仍相應不足,西海岸是否將疾風運轉能源?今年是備受矚目的關鍵契機。

 

CSRone小補充》

離岸風力與陸域風力的差別?

風力發電依照風機設立的位置分為陸域風力及離岸風力,顧名思義陸域風力就是將風機設在陸地,而離岸風力就是將風機插在海上。兩者明顯的差別分別可以從風能資源、空間資源、技術及成本做說明:

根據調查,風能較豐富的地方都在海上,因為海上風能的耗損相對來說較少。舉例來說,美國陸上風電的使用效能約在30%,台灣的離岸風電(以澎湖陸域風電粗估)平均約略在45%。再者,陸地的空間有限,海上的空間資源明顯較陸地更豐富。

但另一方面,離岸風力卻存在較高的技術門檻及發開成本。以上海浦東的離岸風場為例,平均每瓦造價約人民幣23元,幾乎是當時陸域風電平均每瓦造價人民幣8元的三倍。除此之外,由於離岸風機尺寸大,裝設地點又是海洋,因此不論是載運或安裝都要專屬的離岸風機的工作船,對於技術的要求及昂貴的造價都是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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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Håkan Dahlström知識

資料來源:環境資訊中心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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