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7 | 作者:CSRone

美國規定須揭露 企業薪資差距

美國證管會(SEC)通過一項新規定:企業需揭露執行長和一般員工的薪資差距,但此政策一出遭到許多企業反彈,因為將增加企業至少7億美元的成本,因此證管會修正:每三年揭露一次即可,且最多5%的外籍勞工薪資可以不列入計算,新創公司和國外企業也可以豁免。

薪資差距的計算方式為,所有公司員工(除了執行長外)薪資的中位數與執行長薪資的差距,薪資差距有助於投資人評估一家公司的薪酬問題,但這項計算方式無法包含海外代工使用的廉價勞工,想了解全面性的資訊,利害關係人仍需要深入了解企業的運作模式。


圖片來源: Accountant Salary
資料來源:聯合財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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