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竿學習

GRI 準則(GRI Standards)是由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所制定的永續性報告標準。依循GRI準則可以幫助企業/組織更有效地對外揭露其所產生的經濟與治理、環境、人群(包含人權)等ESG影響,以及企業/組織如何管理衝擊。GRI 準則亦是目前台灣金管會對於上市、櫃企業編製申報永續報告書所強制規範使用的框架。CSRone 「標竿學習 - GRI 準則」通過 GRI 軟體及工具認證計畫(GRI Certified Software & Tools program)之系統。此認證代表GRI任者此軟體或工具運用 GRI 準則之內容皆屬正確。CSRone 並不能保證使用本軟體或工具產出的永續報告可以被認證為 GRI 準則報告,因 GRI 準則報告資格之獲得需考慮更全面的 GRI 標準。

GRI 305:排放(2016)-305-1 直接(範疇一)溫室氣體排放

GRI 304:生物多樣性(2016)-304-4 受營運影響的棲息地中,已被列入IUCN紅色名錄及國家保育名錄的物種

GRI 304:生物多樣性(2016)-304-3 受保護或復育的棲息地

GRI 304:生物多樣性(2016)-304-2 活動、產品及服務,對生物多樣性方面的顯著衝擊

GRI 304:生物多樣性(2016)-304-1 組織所擁有、租賃、管理的營運據點或其鄰近地區位於環境保護區或其它高生物多樣性價值的地區

GRI 303:水與放流水(2018)- 303-3 取水量

GRI 303:水與放流水(2018)-303-2 與排水相關衝擊的管理

GRI 303:水與放流水(2018)-303-1 共享水資源之相互影響

GRI 302:能源(2016)-302-5 降低產品和服務的能源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