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時間: 2022-05-03 ~ 2022-08-10

2022 第十五屆TCSA台灣企業永續獎

活動宗旨

近年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相關主管機關致力推動企業實踐CSR工作,極力強調公司治理的重要,且落實於制度上,強制四大類特定公司編寫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並於2020年啟動「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預定於2023起擴大股本達二十億元以上市公司應編製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因此企業社會責任觀念業已普及並逐漸內化為企業精神,進一步鼓勵企業積極落實社會責任、執行永續績效,以促進其永續發展。

2016年起,財團法人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成立「台灣企業永續學院(Taiwan Academy of  Corporate Sustainability)」,賡續推動本獎之評選活動,並分別頒發四大獎項類別-鼓勵各界執行永續績效之「永續綜合績效」、「永續單項績效獎」、資訊揭露透明之「永續報告」及表揚致力於推動企業邁向永續發展相關工作貢獻卓著、足堪典範之個人的「永續傑出人物獎」,並於2018年起連續四屆結合全球企業永續論壇(Global 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Forum, GCSF)盛大辦理頒獎典禮,表揚永續模範企業,將台續永續成果耀眼國際。

各類別獎項

  1. 永續傑出人物:為表揚致力善盡社會責任,推動組織邁向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付出貢獻卓著、足堪典範之個人,特設立永續傑出人物獎。 
     
  2. 永續綜合績效 
    (1) 評選於環境永續(E)、社會公益(S)及公司治理(G)三面向兼具突出綜合績效,善盡社會責任,並具發展願景、策略之優良單位,本類獎項分為「台灣企業組(含醫院、政府機關(構))」、「外商企業組」及「大學組」三組進行評選。 

    (2) 「台灣企業組(含醫院、政府機關(構))」:分別頒發台灣十大永續典範企業獎(製造業)、台灣十大永續典範企業獎(服務業)及「台灣TOP50永續企業獎」,50名以後企業得視評選成績頒發「台灣永續企業績優獎」(名額未限定,得視當年參加家數及參加單位之表現彈性頒發)。 

    (3) 「大學組」:頒發「台灣永續典範大學獎」及「台灣永續大學績優獎」。 

    (4) 「外商企業組」:表揚表現傑出企業單位頒發「台灣永續典範外商企業獎」,未入選典範獎之企業得視評選成績頒發「外商企業永續績效獎」(名額未限定,得視當年參加家數及參加單位之表現彈性頒發)。 
     
  3. 永續報告:本獎項區分為「永續報告或社會責任報告」及「政府機關自願檢視報告」兩類,其各類別評選構面說明如后。 
    (1) 企業、大學、醫院及政府機關(構)之永續報告或社會責任報告
    A.評選資訊揭露完整、可信度高、溝通成效佳,足以彰顯善盡社會責任之,依評審成績區分白金級、金級、銀級及銅級(名額未限定,得視當年參加家數及參加單位之表現彈性頒發)。 

    B.為鼓勵更多中小企業踴躍報名,本年度報告書獎啟動分級制,分級標準第一類為2021年全球營收新臺幣60億元(含)以上,第二類為2021年全球營收新臺幣60億元以下。表揚中小規模之企業單位及非營利組織主動揭露資訊、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C.永續報告類獎項不區分「台灣企業組」及「外商企業組」。 

    (2) 政府機關自願檢視報告:報告書包含政府部會永續發展自願檢視報告(VDR)及地方自願檢視報告(VLR),評選面向包括資訊揭露完整、可信度高及溝通成效,足以彰顯永續發展績效。 
     
  4. 永續單項績效 
    (1) 氣候領袖獎:因應氣候變化,展現卓著之減緩或調適績效,並具有標竿作用及領導性地位。 
    (2) 人權實踐與發展領袖獎:促進人權保障,消除歧視,推動友善職場環境,並具有標竿作用及領導性地位。 
    (3) 資訊安全領袖獎:鼓勵企業強化企業資安意識與提升資訊安全技術能力,並且有標竿作用及領導性地位。 
    (4) 水資源管理領袖獎:建構永續性及安全性供水系統設施,展現水資源減量顯著績效,並具有標竿作用及領導性地位。 
    (5) 永續供應鏈領袖獎:兼顧環保、人權與治理,建置永續供應鏈管理,並具有標竿作用及領導性地位。 
    (6) 循環經濟領袖獎:優化資源運用、發展創新商業模式,獲致經濟、環境、社會三面向經濟效益,並具有標竿作用及領導性地位。
    (7) 社會共融領袖獎:以社會需求為核心,建立價值共享之經營模式,並具有標竿作用及領導性地位。 
    (8) 性別平等領袖獎:倡導兩性平權,消除歧視,推動友善職場環境,並具有標竿作用及領導性地位。 
    (9) 創新成長領袖獎:展現卓著創新能力與價值,並達成企業成長、持續獲利目標。 
    (10) 透明誠信領袖獎:企業治理程序透明,展現企業經營誠信。 
    (11) 人才發展領袖獎 :致力員工職涯發展與培育,打造幸福企業。 
    (12) 創意溝通領袖獎:溝通創意傑出,建立利害關係人共識。  

※企業類別不區分「台灣企業組」或「外商企業組」。 

各類別參賽資格

一、台灣企業、政府機關(構)、大學及醫院  
必須設立於台灣地區且在我國營業或運作,為中華民國境內之公民營企業、政府機關((構))、大學及醫院與相關組織。 
各界永續績效已執行具一定成果者,可自由選擇報名「企業永續綜合績效」評選或「永續單項績效」評選。  

二、外商企業 
外商企業必須設立於台灣地區且在我國營業或運作,為中華民國境內之外商企業。  
可視有無出版我國分公司/子公司CSR報告書,選擇是否參加「永續報告」之評選。  
企業永續績效已執行具一定成果者,可自由選擇報名「企業永續綜合績效」評選或「永續單項績效」評選。  

三、永續傑出人物獎:由國內外之政府機關(構)、非政府組織(NGOs)、企業或學術研究機構團體等單位代表具名舉薦人選。 

 

活動報名期間

線上報名及繳件日期:5月3日起至8月10日止。

主辦單位

台灣企業永續學院

【活動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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