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時間:
2022-03-15
~
2022-06-15
111年國家永續發展獎
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為表揚推動永續發展績效卓越單位,以鼓勵全民參與永續發展推動工作, 落實永續發展在地化及生活化目標,實現國家永續發展願景,特訂定111年國家永續發展獎選拔表揚計畫。
活動宗旨
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為表揚推動永續發展績效卓越單位,以鼓勵全民參與永續發展推動工作, 落實永續發展在地化及生活化目標,實現國家永續發展願景,特訂定111年國家永續發展獎選拔表揚計畫。
各類別參選資格
教育類 :
- 推動永續發展績效卓越之公私立各級學校與教保服務機構。
- 如近5年內曾獲頒「國家永續發展獎」者,報名時需檢附前次得獎後在永續發展進程上之創新典範實績。
企業類:
- 推動永續發展績效卓越之企業,依法設立登記滿3年且尚營運中,自報名截止日前3年內未曾發生重大法律違規(包含環保、稅務、勞動條件、職業安全衛生及食品安全)之情事。
- 如近5年內曾獲頒「國家永續發展獎」者,報名時需檢附前次得獎後在永續發展進程上之創新典範實績。
- 同一企業如有多個分廠(行、店)或分公司者,得選派分廠(行、店)或分公司代表參選,惟當年度以一個分廠(行、店)或分公司為限。
民間團體類:
- 經政府核准立案,推動永續發展績效卓越之民間團體。
- 如5年內曾獲頒「國家永續發展獎」者,報名時需檢附前次得獎後在永續發展進程上之創新典範實績。
政府機關類:
- 行政院所屬部、會、署或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主辦計畫,推動永續發展績效卓越者。
- 如同一計畫或延續性計畫之前期計畫近5年內曾獲頒「國家永續發展獎」者,報名時需檢附前次得獎後在永續發展進程上之創新典範實績。
- 同一參選中央行政機關或地方行政機關至多可報名2項計畫。
活動報名期間
自本計畫公布日起至中華民國111年6月15日止。
主辦單位
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