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屆國家磐石獎


♦ 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 起源: 
中小企業為國家經濟磐石,為激勵中小企業升級及發展,選拔經營穩健殷實,在各方面均表現卓越,並對社會有具體貢獻之中小企業給予公開表揚。 
 

♦ 時程: 
一、報名: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5月26日 
二、資格審查:2023年6~10月 
三、初審實訪:2023年6~10月 
四、決審:2023年6~10月 
五、頒獎典禮:2023年11月7日 

 

♦ 表揚類別: 
表揚以12家企業為原則,惟實際當選家數由評審委員會議決議之。 

評審標準: 

1. 企業經營績效(70%) 

  • 整體管理制度:25% 
  • 創新策略:20% 
  • 行銷策略:20% 
  • 人才發展:20% 
  • 永續經營:15% 

2. 財務狀況(30%) 

  • 包含自有資本率、流動比率、利息保障倍數、營業利益率、稅後純益率、 應收款項週轉率、淨值報酬率、總資產週轉率、營收成長率等 9 項

 

♦ 參賽資格: 

  1. 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且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者;或經常僱 用員工數未滿 200 人之事業。(經常僱用員工數之計算基準:民國 111 年 4 月 至 112 年 3 月之勞保平均人數 )。
  2. 成立時間在 5 年(含)以上(民國 107 年 5 月 31 日前成立者),且近 5 年 未獲本獎項者。
  3. 最近 3 年(民國 109-111 年)其中 2 年稅前稅後均獲利,且最近 1 年(111 年) 無累積虧損者。
  4. 企業負責人須擁有中華民國國籍。
  5. 申請企業如有下列事項,不得參選。 (1) 於申請截止日前 3 年內,有發生重大勞資爭議、重大職業災害,或違反其 他主管機關相關法規同一法條,處分達 3 次以上或經移送判刑確定者。 (2) 企業或其負責人有爭議事件致影響社會觀感或本獎項形象者。 (3) 企業屬外國公司在臺設立之分公司。

♦ 報名方式: 

至線上申請網站(https://naosme.nasme.org.tw)填寫相關資料並完成申請文件上傳即完成報名。申請文件包括: 

  1. 企業簡歷表 

  2. 自我檢核表 

  3.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4. 徵信調查同意書 

  5. 推薦書(推薦機構資料、推薦理由及事蹟) 

  6. 企業經營績效說明書 

  7. 企業登記資料、董監事名冊 

  8. 企業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9. 製藥業請加附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製造業之廠房面積及電力容量、熱能如未達「工廠從事物品製造加工範圍及面積電力容量熱能規模認定標準」第3條規定之規模者免附) 

  10. 最近3年(民國109-111年)會計師財務簽證之查核報告書,其中110年需完整會計師財務簽證之查核報告書正本(若108及109年無會計師財務簽證之查核報告書,則檢附11之財務資料即可) 

  11. 最近3年(民國109-111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需含資產負債表和損益及稅額計算表) 

  12. 民國112年國稅局核發之無違章欠稅證明文件 

  13. 最近12個月(民國 111 年 4 月至 112 年 3 月)勞保局投保單位繳費證明書和投保人數資料 

  14. 其他事蹟證明相關文件影本(如品質認證證明書、獎項紀錄等) 

  15. 相關照片電子檔 4-5 張(含企業大門、辦公室全景、生產線作業、產品等)

♦ 繳費方式:免繳報名費 

♦ 網站連結:https://smeaward.moeasmea.gov.tw/masterpage-smea 

♦ 歷屆得獎名單: https://smeaward.moeasmea.gov.tw/files/672/F68E5A25-2000-49BE-82ED-9CB7A87625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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