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2 | 作者:經濟日報/鍾泓良

溫室氣體減量 擬六部門分工

因應氣候變遷情勢持續嚴峻,環保署啟動「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程序,昨(2021年1月8日)邀集中央及地方機關召開研商會,根據環保署公布的草案,未來將分為能源、製造、運輸、建築、農業及環境等六大部門,並安排不同中央主管機關對排放源進行管理。


(溫管法六大部門中央機關分工/圖片來源:經濟日報

不過,昨日的會議上,各機關對於分工存在諸多歧見。如內政部認為,建築部門應更名為「民生部門」較符合現狀,並提出國際上減碳趨勢都是由經濟、能源機關主導,應交由經濟部主導、內政部協辦。經濟部商業司則是認為,考量國內住商混和很難拆分,針對整個建築物改善效果比較適當。

交通部認為,運輸部門涉及六個部會以上的業務,舉例像是電動車,就涉及到交通部的公共運輸、經濟部的產業及環保署協助汰換,分工上應有調整。

對於各部會的反映,環保署表示,分類都是依照國際趨勢所區分分工,後續將與各部會分工意見將收集再討論。根據草案,能源及製造部門屬於經濟部管理,運輸部門、建築部門、農業部門及環境部門,則分別由交通部、內政部、農委會及環保署主責。

在產業界最關心的碳費機制方面,環保署公布草案僅提到分階段徵收費、事業有效減排可向中央機關申請減免、收取費用將專款專用在發展低碳技術及低碳產業等大方向,徵收時間、對象、費率、計算及方式後續才會訂定。

經濟部提出,草案針對碳定價制度提出收取「溫室氣體排放管理費」,但國際均採用「碳費、碳關稅」這個名稱,建議應該統一,以便與國際銜接的名稱,降低廠商面臨碳關稅風險。環保署環管處長蔡玲儀回應,草案中的溫室氣體排放管理費名稱僅是暫訂,若經濟部認為改為碳費較合適可以考慮修改。

環保署去年底提出「溫管法」草案,依據公布草案,本次修法除了強化「減緩」策略與作為、新增「調適專章」,也將該法暫定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簡稱「氣候法」;此次修法也響應國際淨零碳排議題趨勢,納入「以達成淨零排放為努力願景」。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圖片來源:Marcin Jozwi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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